多维度塑造金融信用体系 加大失信者金融处罚力度

2016-06-22

近年来,由于金融环境中的信用缺失,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给现代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了阻碍。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于近日举办了首届金融信用建设创新峰会,并邀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企业界代表,就金融信用建设的创新模式等相关问题展开了共同的探讨、交流和分享。

“我国金融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互联网时代下,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各类市场的关联性不断增强,金融风险传递也逐渐加快,完善安全的金融市场必然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在金融全民化的背景下,每个人既是金融的消费者,也是投资者。在日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所提及的惩戒,多为对失信者在金融方面的处罚措施,如: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和高等级列车等,从多个层面进行约束。

目前,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已受到了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王煜在峰会上介绍,信用建设的关键在于信用信息的分类、收集、加工和使用,目前我国征信市场方面呈现了双线推动的格局,一方面是发改委、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建立的公共征信平台,另一方面是民间建立的社会征信机构。随着我国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金融征信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自2006年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技术数据库,通过10年的运行,使得我国金融征信对信贷市场的覆盖率达98%,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范提供了大量有效的数据支持。

从资本市场的成立之初到现在,虽然监管层对其监管力度不断增加,但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不透明等现象依旧存在。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表示,在一个信息公开的资本市场当中,信息披露是他的核心,而且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可以有效地降低腐败的几率。在资本市场上失信,就要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内容尚待完善,立法程序和形式也存在一定不足。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庞大的信息数据的应用。汇诚信用副总经理刘艳表示,大数据具有容量大、非结构化和数据的动态性等一系列特征,利用大数据的特点和算法,对企业3至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生产经营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可产生基于大数据信用评价体系下的“客观信用”。通过客观信用确定个体创造财富的能力、判断企业的发展趋势,并根据这些趋势提前采取相关行动,可以减少投资、放贷上的损失。

刘艳进一步介绍,目前合作的企业当中不乏网贷平台,如信和财富,其借助汇诚信用所提供的一站式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服务,可以增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信审决策的效率,从而进一步有效地保障客户利益。

会议期间,信用建设创新联盟宣告成立。该联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主管,中宏网主导,主要工作是促进各个行业信用建设创新发展,反映成员诉求,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聚合产业力量,更好地推动中国企业的信用创新从而服务国民经济建设。